古話說得好,先小人后君子,合伙做生意,最怕股東之間出現矛盾,這七份協議必須簽。
1、首先,創業股東協議。協議當中必須要明確股東出資出力的情況,明確持股比例。
2、保護創始人公司章程協議。一個公司只能有一個老大,否則出現分歧的時候無法決斷。
3、退出協議。公司還沒有賺錢,就有人要撤資,那該怎么辦?
4、員工入股協議。設定好員工持股比例及分紅計算方式,避免后期扯皮推諉。
5、資金入股協議。規定每個股東各出多少錢,各占多少股。
6、技術入股協議。可以約定在一定時期內達成多少業績目標,我們給他多少股份,而且把公司的利潤和風險要掛鉤在一起。
7、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防止員工泄露公司機密或成為企業的競爭對手,保密期內,合伙期間如果違約,那么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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