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民法典對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民法典對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
【課程背景】
2008年至今,隨著《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等法律法規的相繼出臺或修訂,全國各地的勞動爭議案件出現了井噴、爆發等現象!
近幾年來,沿海發達地區及一、二線城市的勞動爭議案件依舊“穩中有漲”“持續遞增”,而內地欠發達地區及三五線城市的勞動者維權意識亦逐步增強,維權技能逐步提升!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表面上《民法典》直接涉及勞動用工方面的條款并不多,但實質上《民法典》與勞動用工管理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當中不少條款與用人單位、勞動者息息相關。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廢止了4份先后于2001年、2006年、2010年、2013年出臺的勞動爭議司法解釋,同時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新司法解釋全文一共54條,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課程收益】
1、全面了解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2、透徹理解與人力資源管理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
3、深度培養預測、分析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的思維;
4、系統掌握預防和應對法律風險的實戰技能及方法工具……
【課程大綱】
(說明:專題一至專題八,如涉及民法典的規定,將結合新規定講解。)
專題一、民法典與勞動關系的關系
1、勞動關系的認定要素有哪些?
2、勞動關系、雇傭關系、勞務關系、承攬關系如何區分?
3、公對私業務外包中,私人承包者招用的勞動者,與發包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4、在校學生實習期間沒有簽訂任何合同協議,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5、實習協議的設計要點有哪些?
6、招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沒有退休金的人員,如何處理?
7、勞務協議、返聘協議的設計要點有哪些?
8、招用在原單位停薪留職、放長假、內退人員,如何辦理用工手續?
9、使用勞務派遣工,如何操作及預防法律風險?
10、招用外國人,沒有辦妥法定用工手續,有哪些法律風險?
專題二:民法典對招聘入職的影響
1、用人單位是否必須履行招聘廣告中的承諾性條款?
2、招聘條件中哪些情形構成就業歧視?
3、哪些崗位有必要對候選人進行背景調查?
4、背景調查的內容有哪些?
5、《錄用通知書》發還是不發?
6、如何撰寫《錄用通知書》,法律風險有哪些?
7、《入職登記表》的設計要點有哪些?
8、勞動者無法提交《離職證明》,該怎么辦?
9、入職前后用人單位應告知勞動者哪些情況,如何保留證據?
10、如何預防勞動者的“應聘欺詐”,如何證明勞動者的“欺詐”?
專題三:民法典勞動合同訂立影響
1、用人單位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向勞動部門備案?
2、勞動合同的裝訂需注意哪些法律風險?
3、勞動合同的蓋章簽名需注意哪些法律風險?
4、讓勞動者單方簽署空白的確認書、承諾書,日后針對性地補寫內容上去,能否規避風險?
5、勞動者借故拖延或拒絕新簽、續簽勞動合同,如何應對及舉證?
6、未新簽或未續簽勞動合同,需支付多長期限的雙倍工資,是否受到仲裁時效的限制?
7、什么時候為*時間,簽署勞動合同、用工協議?
8、企業收購兼并時,是否需重簽或變更勞動合同,如何操作?
9、應否與屬于職業經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簽訂勞動合同?
10、在關聯企業之間轉移勞動關系,變更勞動合同還是重簽勞動合同,如何操作?
專題四:民法典對績效管理與崗位調整影響
1、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調整工作崗位?
2、與員工協商調崗前,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3、員工不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調整其崗位需變更勞動合同嗎?
4、調崗時沒有書面確認,員工到新崗位3個月后能否反悔?
5、可否對“三期內”女職工進行調崗?
6、明明考核不合格,但為何仍不能主張員工不勝任工作?
7、民主評議和360°考核方式,確定合法有效嗎?
8、法律上如何界定與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9、績效正態分布的做法是否合法?
10、不稱職等同于不勝任工作嗎?
專題五:民法典中勞動報酬、薪酬福利的調整
1、工資單上的科目哪些屬于工資總額的范疇?
2、怎樣理解*工資標準,工資單上的科目哪些屬于*工資的范疇,哪些不屬于?
3、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無效的,如何認定工資標準?
4、調整工作崗位后,如何單方調薪、降薪?
5、如何通過薪酬調整處理員工失職、違紀等問題?
6、什么情況下可以扣減員工的工資?
7、值班算不算加班,如何防范風險?
8、未經單位確認,勞動者自行加班,能否主張加班費?
9、如何設計工資構成以降低加班費成本?
10、內部規定“已離職員工無權獲取年終獎”,真的有效嗎?
專題六:勞動關系解除與終止與民法典的區別
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約定支付適當的經濟補償,事后勞動者追討經濟補償的差額部分,勞動者有無勝訴的可能,用人單位如何避免案件敗訴?
2、能否與“三期婦女、特殊保護期間的員工”協商解除,如何規避風險?
3、對于患病員工,能否解除,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風險?
4、實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為由解雇員工,是否存在風險,如何操作?
5、以“組織架構調整,無合適崗位安排”為由解雇員工,感覺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認定違法解雇,用人單位該如何做才避免風險?
6、《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如果表述不當,往往成為勞動者打贏官司的有力證據,用人單位該如何書寫,才避免案件敗訴而承擔法律責任?
7、解除勞動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會的意見,是否構成違法解除?
8、用人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的,有什么法律責任?
專題七:民法典與違紀違規問題員工處理調整部分
1、勞動者往往拒絕簽收處分、解雇通知書,如何應對?
2、對于違紀違規的證據用人單位如何收集、固定?
3、對于違紀員工,應該在什么時間內處理?
4、怎樣理解“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5、如何在《懲罰條例》中描述“一般違紀”、“較重違紀”及“嚴重違紀”??
6、怎樣理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7、如何界定“重大損害”,“重大損害”是否必須體現為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
8、直線部門經理擅自口頭辭退員工,仲裁機構往往認定用人單位非法解雇,用人單位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9、勞動者不辭而別、無故曠工,卻主張被用人單位口頭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機構的支持,用人單位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10、“錄音錄象”證據,仲裁與法院是否采信;用人單位內部OA系統上的資料、電子郵件、手機短信能否作為證據使用??
專題八:民法典在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修訂
1、規章制度撰寫、起草時需注意的風險細節;
2、規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3、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有哪些,如何操作?
4、非國有用人單位如何組建“職工代表大會”?
5、如何公示或告知,才更符合仲裁或訴訟的舉證要求?
6、規章制度與員工手冊到底有什么區別?
7、規章制度與員工手冊應該多長時間修改一次?
8、二級單位的員工是否有義務遵守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
專題九:民法典對勞動用工的若干影響
1、用人單位在收集勞動者的信息時需注意哪些風險?
2、“性騷擾”如何定性及處理?
3、勞動者死亡,哪些家屬有權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
4、以上、以下、屆滿、超過、、、、、如何理解?
5、多繳社保,能否以“不當得利”要求員工返還社保費?
6、勞動者在工作中造成第三方損害,如何處理?
7、勞動者自愿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文體活動,期間受傷如何處理?
8、法人單位的“解散”如何界定及舉證?
9、勞動爭議在法院訴訟階段的時效是一年還是三年?
10、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能否不返還用人單位的財產?
課程總結與現場答疑
民法典對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
轉載://bamboo-vinegar.cn/gkk_detail/254284.html
已開課時間Have start time
- 高思祿
法律法規公開培訓班
- 商務合同管理及法律法規要求 李老師
- 國家注冊信息安全專業人員認 講師團
- 非法務經理的法務管理 講師團
- 企業研發中的知識產權管理與 楊安進
- 采購法務知識與合同管理 李文發
- 廣州采購法務規避與合同管理 李文發
- 企業裁員的法律風險防范 李會華
- 采購和銷售必備的合同管理與 田庭峰
- 企業人力資源勞資法律實務 柳晴
- 如何在人才流動中確定商業秘 龐春云
- HR必備法律知識及風險防控 田老師
- 財務法律必備與合同風險控制
法律法規內訓
- 企業合規內控風控融合與體系 李皖彰
- 市場營銷合規管理與法律風險 李皖彰
- 強監管嚴監管形勢下的零售 林謙
- 銀行在不良貸款清收過程中需 林謙
- 新《公司法》、《民法典合同 林謙
- 企業合同審查和經營管理法律 林謙
- 商業銀行自律合規經營與法律 李皖彰
- 燃氣行業貿易業務合規管理 李皖彰
- *法律法規宣貫與合規管理 李皖彰
- 企業反壟斷法合規理解與適用 李皖彰
- 新規背景下商業銀行信貸和擔 林謙
- 企業合規經營與法律意識 李皖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