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聘員工績效考核的特殊性
1.法律關系差異
返聘員工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不受《勞動合同法》約束,但需遵守《民法典》。
績效考核標準需在返聘協議中明確約定,否則易引發爭議。例如,協議應涵蓋績效指標、考核周期、獎金發
一、返聘員工績效考核的特殊性
1. 法律關系差異
返聘員工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不受《勞動合同法》約束,但需遵守《民法典》。
績效考核標準需在返聘協議中明確約定,否則易引發爭議。例如,協議應涵蓋績效指標、考核周期、獎金發放條件等。
2. 考核內容設計
崗位匹配性:因返聘員工多為經驗豐富者,考核應側重經驗轉化率、帶教成果等非量化指標。
時效性要求:短期返聘(如1年)需縮短考核周期,建議按季度評估而非年度。
二、法律風險與爭議焦點
1. 績效扣減合法性
合法情形:若返聘協議或公司制度明確規定“未達標可扣減績效”,且能提供證據(如考核記錄、未完成任務證明),扣績效合法。
違法情形:無約定或無依據扣績效,或以此逼迫員工離職,涉嫌惡意欠薪,員工可投訴或仲裁。
2. 年終獎發放爭議
根據最高院183號指導案例,即使制度規定“離職不享年終獎”,若員工:
非因個人過失/主動辭職離職;
已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公司無法證明其績效不達標,
法院仍可能支持員工索要年終獎。
三、績效考核方案設計要點
1. 協議條款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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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條款:
“乙方(返聘員工)季度績效考核得分低于80分,甲方有權按比例扣減當期績效獎金;
年度綜合考核達標后,可參與利潤分享計劃(具體比例見附件)。”
需在返聘協議中量化考核標準,避免模糊表述。
2. 差異化考核方式
| 員工類型 | 考核重點 | 周期 |
|--|
| 技術返聘人員 | 項目交付質量、專利產出 | 按項目階段|
| 管理返聘人員 | 團隊效能提升、人才梯隊建設 | 季度 |
| 一線操作返聘人員 | 良品率、帶教新人合格率 | 月度 |
3. 數據留痕管理
使用數字化系統(如利唐i人事)記錄每日工作成果,避免爭議時舉證困難。
保存績效面談記錄、考核表簽字確認文件,保留至少2年。
四、離職時的績效考核處理
1. 離職工資結算
返聘員工離職時,績效工資需在解除勞務關系時一次性結清,不得拖延至下月。
計算公式:`績效工資 = 約定績效基數 × 實際工作天數/21.75`(月計薪天數)。
2. 未休假期補償
返聘員工不享受法定年休假,但若協議約定假期,未休部分需折算3倍日薪補償。
五、企業合規管理建議
1. 制度雙重適配
修訂《薪酬管理制度》和《返聘管理辦法》,明確:
績效考核與在職員工采用不同權重;
離職績效結算規則(如:提前15天通知考核結果)。
2. 風險預防措施
離職審計:對返聘人員開展離任審計,確認無泄密、競業行為后再發放績效。
工會監督:扣減績效前需征詢工會意見,避免程序違法。
3. 替代性激勵方案
對高齡返聘人員,可采用項目分紅制(如:項目利潤的5%作為獎金)替代傳統績效,降低法律風險。
返聘員工績效考核需以協議明示為前提,重點規避“無依據扣減”“變相逼離”等高風險行為。建議企業采用“短期項目制考核+數字化留痕+工會協同”模式,平衡管理彈性與合規性。若涉及大規模返聘,可部署智能薪酬系統(如案例中制造業企業使用的方案),將績效爭議率降至0.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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