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探討大廠 HR 顯得拽的原因,具體如下。
一、權限較大。在求職環節,小公司的 HR 多是偏工具人的角色,為業務篩簡歷、約面試等。而大廠 HR 一方面有一票否決權。另一方面是定薪定級的負責人,業務方只有建議權,甚至會在求職時給人 PUA 的感覺。
二、受阿里 “政委”體系影響。國內互聯網公司多數管理制度來自阿里,阿里對 HR 有 “政委”的要求,一個 HR BP 甚至可決定人員錄用,影響業務規劃。很多 HR 會以阿里的要求為自我要求,去到新公司想構建類似體系,這引起了業務部門的不滿。
三、充當老板監控業務的手段。HR 有時是老板監控業務、防止舞弊的手段。從這個角度來說,聲討 HR 意義不大,因為公司對 HR 的定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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