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si)惡意讓(rang)員工待崗的正(zheng)確(que)應(ying)對方式如下:
一、如果公(gong)司(si)口(kou)頭(tou)讓你待崗且沒有公(gong)示(shi)、走程序(xu),直接無(wu)視,繼續上班,否則可能被公(gong)司(si)以(yi)曠(kuang)工(gong)為由(you)處置。
二(er)、如果(guo)收到待(dai)(dai)崗(gang)通知(zhi),要判(pan)斷公司(si)真實意圖,若公司(si)正常經(jing)營(ying)則坐實違法(fa)待(dai)(dai)崗(gang),及時(shi)明確(que)回復(fu)拒絕待(dai)(dai)崗(gang),要求恢復(fu)原崗(gang)位和原薪酬待(dai)(dai)遇(yu),并保存溝通記錄。
三(san)、熬到下個發(fa)薪(xin)(xin)日,如果公(gong)司(si)既不(bu)安排工(gong)作,又只按(an)待崗(gang)標準(zhun)發(fa)*薪(xin)(xin)資,再(zai)跟公(gong)司(si)協商一(yi)輪,要求(qiu)補齊工(gong)資差額,此時基本能證明公(gong)司(si)惡意。
四、接(jie)下(xia)來有(you)兩個選擇:一是在職仲裁要求(qiu)補齊工(gong)資,如果公司無法證明(ming)待崗(gang)合理性則(ze)可獲得賠償;二是耗(hao)不下(xia)去就(jiu)提被迫離職,主張經濟補償金。
五、跟公司(si)打交道不要輕信其話語,尤其是感(gan)情牌,有疑問(wen)可(ke)咨詢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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