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銷售系統問題,在華夏智慧名師博客中眾多參與過系統實踐的老師和朋友面前,我仍然是個學生。這個系列僅僅是我對建設銷售系統問題的思考,說對說錯,都不要跟我較真。好么?
一是我怎么理解銷售系統?首先,我怎么理解系統?關于系統的科學概念和準確定義,我就不費力氣查詢了,相信在網上可以查到一大堆。我理解是,一些基本部件按照一定結構組成一個具有完成某種任務的功能的整體,這個整體就是系統。在這個理解當中,除了“任務”這個核心之外,還有四個關鍵詞:部件、結構、整體、功能。系統科學領域中有兩句名言非常有意思。一句是“整體大于部分之和”,另一句是“結構產生功能”。而這兩句話,恰恰概括了我們組建任何系統的目的和方法。“整體大于部分之和”,是系統建設的目的。西客博士關于第“三”者的文章里提到“三個臭皮匠,湊個諸葛亮”。基本上是這條名言的一種通俗詮釋。如果用數學表達式來說明就是1+1+1>3。“結構產生功能”,是系統建設的方法。對這里的結果的理解,不能簡單化。這個結構必須關注以下三個要點,一是系統對擔負一定工作的部件的性能要求,
二是部件之間的物理結構。
三是部件之間的工作流傳遞規則。現在,我開始理解銷售系統。由一些具有銷售能力的成員,按照一定的機制組成一個具有某種商品銷售能力的團隊,這個團隊就可以稱為銷售系統。于是銷售系統中除了“商品”這個核心之外,同樣有四個相應的關鍵詞:成員、機制、團隊、銷售。因此,“團隊業績大于成員業績之和”是銷售系統建設的目的,而“機制產生銷售”,則是銷售系統建設的方法。這里的機制包括了組織機構、制度、流程、、標準、文化、觀念等等顯著或潛在的支配團隊成員行為的因素。很顯然,如果“機制產生銷售”這個命題可以成立,就意味著要求我們將團隊內更多積極的潛在因素轉變成成制度,這樣才能鞏固和提升銷售業績。由于銷售系統的基本部件是“人”,因此整個系統就必然帶有強烈的人文色彩。由于人類行為的不確定成分的較多,銷售系統的建設的也具有相當的復雜性,因此如何結合人的因素建設合理的積極的機制,成了銷售團隊建設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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